一、事項內容
放(fang)射源(yuan)和放(fang)射性廢物(wu)申報登記。
二、法律依據
(一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(2003年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)第二十八條、第四十一條;
(二)《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》(2005年8月國務院令第449號發布)第八條、第三十一條;
(三)《廣東省放射性廢物管理辦法》(2001年5月廣東省人民政府第65號令發布)第六條、第十九條;
(四)廣東省環境保護局文件《申請購買放射源準購批件須知》(暫行)第十條;
(五(wu))廣東省(sheng)環境保護局文(wen)件《放射源進口放射源登記備(bei)案程序》(暫行(xing))第四條。
三、條件
1、申請放射源申報登記的,為在深圳市轄區內已獲得生產、使用、銷售放射污染源許可的單位和個人。
2、申請放射性廢物申報登記的,為在深圳行政區域內核技術利用和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過程中,產生、收集、運輸、處置、貯存放射性廢物的單位和個人。
(法(fa)(fa)(fa)律依據:《中華人(ren)民共和國放(fang)射性污染(ran)防治法(fa)(fa)(fa)》第二(er)(er)十(shi)八條(tiao)、第四(si)十(shi)一條(tiao),《廣東省放(fang)射性廢物管(guan)理(li)辦(ban)法(fa)(fa)(fa)》第二(er)(er)條(tiao)、第三條(tiao)、第六條(tiao),《申(shen)請購買放(fang)射源準購批件(jian)須知》(暫行)第10條(tiao)、《放(fang)射源進口放(fang)射源登(deng)記備(bei)案程(cheng)序》(暫行)第四(si)條(tiao)第3項及本(ben)實施辦(ban)法(fa)(fa)(fa)規定。)
四、申請材料
(一)屬于放射源申報登記的,提交《放射源申報登記表》(原件一式2份),同時提交《輻射安全許可證》(復印件1份,驗原件);
(二)屬于放射性廢物申報登記的。提交《放射性廢物申報登記表》(原件一式2份),同時提交《輻射安全許可證》(復印件1份,驗原件)及放射性廢物回收證明或處理證明材料。
(法律依據:《放射(she)性同位素與射(she)線裝置安全和(he)防護條(tiao)例》第七條(tiao)和(he)第八(ba)條(tiao)、放射(she)源(yuan)、進(jin)口(kou)放射(she)源(yuan)登記備案(an)程(cheng)序(xu)(暫行)第三條(tiao)及本實施(shi)辦(ban)法規定。)
五、申請表格
(一)放射源申報登記表格:《放射源申報登記表》
(二)放射性廢物申報登記表格:《深圳市放射性廢物申報登記表》
表(biao)格可(ke)到深圳市核與輻射管理中心領取,也可(ke)在深圳市人居環境委(wei)員會(hui)信息(xi)網()下(xia)載(zai)。
六、申請受理機關
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核(he)與輻射管(guan)理中心(xin)。
七、決定機關
深(shen)圳(zhen)市人居環境委員會(hui)。
八、程序
(一)放射源申報程序
1、申請者在購買放射源5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;
2、受理機關審核材料;
3、受理機關現場核查,填寫現場檢查監督情況記錄;
4、市人居環境委員會進行申報登記。
(二)放射性廢物申報程序
1、申請者于每年12月1日至20日提出申報申請(申報之日后當年的放射性廢物調至下一年度申報);
2、受理機關審核材料;
3、市人居環(huan)境委員會進行(xing)申報登記。
九、時限
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(ge)工作日內。
十、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
在申(shen)請表上簽字(zi)確認,不另發登記(ji)證件(jian)。長期有效。
十一、法律效力
不按規定進行申報登記或拒絕接受檢查的,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。
(法(fa)(fa)律依據: 《中華人民共和(he)國放(fang)射性(xing)污染防治法(fa)(fa)》第十(shi)(shi)二(er)條(tiao)(tiao)、第二(er)十(shi)(shi)八(ba)條(tiao)(tiao)、第四十(shi)(shi)九條(tiao)(tiao),《放(fang)射性(xing)同(tong)位素與射線裝(zhuang)置安全和(he)防護條(tiao)(tiao)例(li)》第二(er)十(shi)(shi)一條(tiao)(tiao)、第二(er)十(shi)(shi)三條(tiao)(tiao)、第二(er)十(shi)(shi)五(wu)條(tiao)(tiao),《廣東省放(fang)射性(xing)廢物管理(li)辦法(fa)(fa)》第六條(tiao)(tiao)、第二(er)十(shi)(shi)一條(tiao)(tiao)。)
十二、收費
無(wu)。
十三、年審或年檢
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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